吉林将开展房地产估价机构专项整治严查8

吉林省将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以促进房地产开发、中介、估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更多资讯,请   各地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提出工作要求,通过召开会议或下发文件形式通知到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和估价机构。建立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开通投诉举报信箱。

  

(二)企业自查阶段(5月1日-5月20日)

  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查找并纠正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等12类行为。组织房地产中介机构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查找并纠正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等11类行为。组织房地产估价机构对经营行为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查找出具虚假评估报告、聘用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等8类行为。自查结束后,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估价机构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自查结果,并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三)全面检查阶段(5月21日-7月20日)

  在房地产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市州、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对所有规定企业和项目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进行处罚,并列入企业信用档案。涉及物价、工商等部门的要及时抄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总结巩固阶段(7月21日-8月31日)

  集中通报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采取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发布交易风险提示。将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开,提醒群众审慎选择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全面推行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制度,加强房屋交易资金监管,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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