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环保厅急寻企业用地调查机构调查类
近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关于征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专业机构的通知》。
机构类别
根据工作需求,吉林省企业用地调查专业机构分为信息调查和现场采样二类。
(一)信息调查类
主要承担基础信息调查、地块风险初步筛查、布点方案制定等工作任务。
1.基础信息采集
2.地块风险初步筛查
3.制定布点采样方案
(二)现场采样类
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要求,根据地块布点方案,编制采样方案,配备专业的样品采集、流转和保存设备以及专业队伍,进行样品采集、制备和流转。
基本条件
(一)信息调查机构
1.在国内依法成立并登记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环境保护研究、设计、咨询、工程等企事业单位,在吉林省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2.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中级职称人数应有5人以上,工作组成员应有10人以上,并具备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水文地质、土壤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3.配备信息采集、风险筛查所需专用设备和物品,具有与企业用地调查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规章制度。
4.具有污染地块调查经验,承担过污染场地调查与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科研、设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等相关项目。
(二)现场采样机构
1.在国内依法成立并登记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环境保护研究、设计、咨询、工程等的企事业单位,在吉林省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2.具有专业的土壤和地下水采样人员。现场钻探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钻探上岗资格证书,一般现场钻探人员应具有水文地质钻探经验,样品采集人员应具有环境、土壤等相关专业知识,样品管理人员应熟悉样品保存、流转技术要求。
3.配备采样所需专用工具和设备,具有与采样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规章制度。
4.具有污染地块调查经验或土壤及地下水样品采集工作经验。
征集方式
请符合要求的专业机构自愿向吉林省环保厅提出申请,申请单位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件刻录光盘一份。
征集时间
年6月19日17时前
联系方式
吉林省环保厅土壤处毕付冬-
焦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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