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房产证没用了吉林市人民政府喊你进行

道听途说真相以官媒为准

为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以及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机构

吉林市国土资源局是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其下属的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承办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登记时间和适用范围

(一)自年12月5日起,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二)不动产登记范围包括本市城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不动产登记。

三、业务受理范围及办公地点和咨询方式

(一)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放中路服务大厅负责本市城区范围内(不含高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及登记信息、登记档案查询。

办公地点:吉林市船营区解放中路号(吉林市房屋权属交易服务中心办公楼一层、二层、六层);-。

(二)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政务中心服务大厅负责高新区范围内不动产统一登记及登记信息、登记档案查询。

办公地点:高新区深圳街6号火炬大厦政务服务大厅二、三楼。-。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于年11月26日前依法颁发的土地、房屋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册继续合法有效,权利状况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不动产变更、转移等登记时予以换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为不增加办证单位和群众的经济负担,地上有房屋的不动产按原办理房屋登记标准收费,不再收取土地登记费用,无房屋的不动产按土地登记标准收费。

(三)因国土、房产系统测试联调和数据迁移,需要对双方系统进行升级,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自年11月25日16时30分起停止办理城区土地、房屋各类登记业务。已经受理的业务,由原受理单位继续办结。

年12月5日起,由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广大市民谅解。

吉林市人民政府

  年11月21日

替你总结1、证不好使了吗?

原来有房产证土地证的,一样使用,不用换;新办的不发土地证了,直接办《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互相不影响,都好使!

2、办理地点:

除了高新区,其他所有吉林人都到解放大路号(大福源三店旁)的吉林市房屋权属交易服务中心办公楼一层、二层、六层办理,高新区的朋友去火炬大厦政务服务大厅二、三楼办理。

3、收费:

土地证既然没有了,房子不再收土地登记费用;但是如果只有地没房子,还得按土地登记标准收费。

4、办理时间:11月25日16时30分起停止办理城区土地、房屋各类登记业务;年12月5日起开始办理的就是不动产证了!

关于调整63线走向的通告

根据《吉林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为优化我市公交线网,联通吉林站东广场与江南创业广场区域,减少解放大路沿线公交线路重复系数,弥补兴隆街部分路段的公交线网空白,经公交集团研究决定,自年11月25日起,调整63线走向,具体如下:

原走向:由农林街始发,途经农林街、解放大路、四川街、青年路、东昌街、江湾大桥、中环南路、中环西路、玉山路、长江街、厦门街、兴隆街、深中路,终到医药学院。

调整后走向:由延安路始发,途经解放大路、辽北路、嫩江街、上海路、东昌街、江湾大桥、华山路、中环西街、玉山路、兴隆街、深中路、深圳街,终到创业广场。

调整后站序:延安路、辽北路、吉林站东广场、辽宁路、舒兰胡同、世纪新村、市图书馆、青年路、江湾路、江湾桥、滨江东路、医院南门、万隆二区、恒东花园、长江小区、厦门街、万山路、深中路、兴隆街、吉林大街、江宁路、园艺路、创业广场。

首末班时间:6:00—18:00。

票制:无人售票,单程1元。

因市政工程建设,导致嫩江街部分路段目前处于封闭状态,63线调整后将采取临时绕行,具体绕行走向如下:

由嫩江街绕行辽宁路、四川街、上海路、东昌街恢复原走向。

欢迎广大乘客广为利用。

调整后线路走向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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