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这些单位招聘,计划300余人

编辑:马泰

松原晨讯

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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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16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35号)和《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45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2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1号)》。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8月27日至年8月2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8月2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年9月3日—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1号)》(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采取传真报名方式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年9月份,即到年9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报名比例未达到1:30(含)免笔试。

  (一)笔试。

  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考试时间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名称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正式身份证进入考场。

  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9月7日08:30—16:00,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吉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通用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附件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号)〈通用知识〉考试大纲》。笔试成绩统一在各招聘单位工作网站进行发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5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根据各招聘部门行业、专业及岗位需求采用不同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其中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年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年的,可视为年毕业生)。

八、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加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一)政策咨询电话。

  有关招聘政策、招聘条件、招聘岗位、招聘单位等信息请咨询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

  (二)仲裁监督及举报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   白山市公安局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所从事岗位工作任务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监察机关执行留置看护任务,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数量

  白山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名,其中:勤务类辅警名(女性32名),文职类辅警10名。

  勤务类辅警共设置三个招聘序列:1.面向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招聘名(含女性10名);2.面向全日制公安类院校毕业生招聘50名(含女性5名);3.面向其他人员招聘名(含女性17名)。

三、招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白山市浑江区常住户口;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8月27日至年8月26日期间出生)。取得B1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龄满10年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三)勤务类辅警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其中全日制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不限专业)。文职类辅警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计算机类专业;

  (四)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烟疤、无文身等;

  (五)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六)身体、心理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非法组织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现役军人,在读未毕业学生;

  6.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辅警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年8月27日至30日,通过白山广播电视台、长白山日报、白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白山市公安局网站(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登录白山市公安局网站先行下载并填写《年白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2.报名时间。8月28日至8月30日,每日8:30至11:00,14:00至16:00。

  3.报名地点。白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

  4.报名材料。本人需携带《年白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近期白底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6张,其他报名有关证明(相关技能证书、退伍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证书、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需由本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安排

  考试设置主要为体能测试和笔试两个环节。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超出分类招聘数量情况,则对超出招聘数量成绩并列考生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最终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1.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由白山市公安局网站和平安白山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项目包括三项:10米×4往返跑;男子0米跑、女子米跑;纵跳摸高。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3)体能测试项目全部达标视为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测试结果将在白山市公安局网站和平安白山   (1)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知识、法律常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记载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事宜另行通知,由白山市公安局网站和平安白山   考试结束后,将在白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白山市公安局网站、平安白山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白山市公安局网站和平安白山   体检、政审环节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照招聘序列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经过考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白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白山市公安局网站、平安白山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3.递补规则。考试、体检、政审等相关环节出现人员数量不足时,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照“退役士兵(含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全日制公安院校毕业生、其他人员”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文职类辅警招聘数额如出现空缺,则划转为勤务类辅警招聘数额,按上述规则进行递补。

五、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辅警为编外聘用制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与第三方(白山市人事代理服务部)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前白山市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将遵从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公安局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工资及保险

  辅警实发月工资为元(含相关保险个人缴纳部分),额外缴纳养老、失业、生育、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辅警各岗位数量均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生报名后必须保持   (四)招聘工作由白山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六)本次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白山市公安局网站(网址:   本公告由白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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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优质、高效、方便、快捷政务服务环境,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根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50人。招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试用合格后予以聘用,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严格程序,阳光操作。

二、招聘岗位与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务派遣合同制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50个,其中综合窗口岗位40个、计算机管理员岗位10个。具体工作地点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及街、镇公共服务中心。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二)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专业不限;计算机管理员要擅长计算机网络运行维护、办公系统开发,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类。

(三)女身高1.65米以上,男身高1.75米以上;

(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工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

(三)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五)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法沦功”等非法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六)现役军人;

(七)在读研究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宣传公告(8月27日-8月29日)

在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吉林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向社会推介。

(二)报名地点与时间

1.报名地点:吉林省人才市场一楼交流大厅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号)

2.报名时间(8月30日—8月31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也可到现场填写。

2.报名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同版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

3.根据招聘计划,接受报名人数为人,以报名先后顺序直至额满为止。

(四)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一致。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报名-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考察

(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考察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同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并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录取人选。体检工作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考察工作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二)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面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身份及福利待遇

(一)受聘人员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和管理。对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试用期待遇为0元/月,不予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参照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为受聘人员发放工资,首聘期限两年,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年底绩效奖励。

来源:吉林省人社厅、白山市公安局、长春净月开发区管委会

感谢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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