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上高速,你是武二郎吗高速交警

都市特约通讯员高速交警吉林大队民警孟楠

6月17日夜间,省交警高速公路支队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了治理酒驾统一行动。在当日行动中,吉林大队查获了一起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并于次日一早,再查获一起因“宿醉”而醉酒驾车的违法驾驶员。

一、高速旁喝完2瓶啤酒直接上高速

17日20时许,大队民警在吉林南站口对一辆吉A号牌皮卡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酒味驾驶员身上也有酒气,而驾驶员面对民警的酒精呼气检测并不配合。民警将驾驶员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当民警准备带其进行强制血液酒精浓度检测后,驾驶员最终同意配合酒精呼气测试。最终该车驾驶员郐某经呼气测试检验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ml,为饮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郐某承认:自己和朋友在吉林绕城高速公路红旗收费站附近的一工地内喝了2瓶啤酒后,直接从红旗收费站上了高速公路,准备在吉林南收费站下高速,之间路途很近以为不会“出事”,不成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郐某处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二、“宿醉”醉酒驾车上高速被查

6月18日7时许,吉林大队民警在珲乌高速吉林西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中,当对一辆吉A号牌白色哈弗轿车驾驶员进行酒气呼气检测时,发现其有醉驾嫌疑,其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高达96mg/ml,涉嫌醉酒驾驶。

随后民警带其进行了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经检测驾驶员王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83.mg/ml,属于醉酒驾驶。驾驶员供述:自己并不是在当日早上饮酒,而是17日晚间与其妹夫一起在长春喝酒到10点多,喝了4、5瓶啤酒,本来今天是下午来吉林办事,结果有点意外才于今早开车前来吉林办事,被高速交警查获。

目前,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已吊销驾驶员驾驶证,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同时其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已提交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做进一步处理。

编辑:王宏美编: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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