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吉林确保两至三年基本解决执行
近日,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大力支持人民法院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确保实现在2至3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解决执行难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部署推动,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
《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及信用惩戒体系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各自管理领域扎实开展信用惩戒工作,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生活消费、担任重要职务等方面的全面限制,迫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促进全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意见》强调,各级政法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坚决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各级法院要进一步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深化执行改革,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王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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